Friday 24 May 2013

聖經研究心得 : 什麼是真正的自由

這是我第一次嘗試用中文寫博客(blog)。自1971年離開香港,我既沒有機會,也不需要使用我的中國語文。所以這是一個很大的挑戰。我要先用英語開始, 然後在網上翻譯為中文。 翻譯中一定會有不準確的地方, 我會試圖糾正。我希望不僅找回我的根,但也可以同我的家人和朋友們分享從聖經內學到的真理。

今天的經文是约翰福音 8:31-32
31 於是耶穌對信了他的猶太人說:“你們若持守我的道,就真是我的門徒了; 32 你們必定認識真理,真理必定使你們自由。”

耶穌是猶太人。他知道猶太人的法律。在這一章中,他在聖殿內教道民眾。民眾中有真正有興趣聽聽他說的話的猶太人,但也有其他人(如經文士們和法利賽人)他們想找一個理由殺耶穌。

本章的開始就是一涸陷阱(1-11節) - 這些經文士們和法利賽人帶來一個在通姦時被抓住的婦人。他們對耶穌說:「老師,這婦人是正在通姦的時候被抓住的。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女人,既然如此,你怎麼說呢?」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,為要找把柄來控告他。耶穌的回答是不與法律相抵觸,但指出的是,"每個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"(羅馬書3:23)"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;但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卻是永恆的生命"(羅馬書6:23)。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當中誰沒有罪,誰就先用石頭砸她吧!」他們聽了這話,從年長的開始,一個接一個地走開了。周圍的人知道,他們也犯了罪。這個女人生命的禮物是從耶穌的寬恕,從此,她會找到力量離開她罪的生活。

然後耶穌宣稱:
1。他是世界的光(12節)。
2。耶穌是從父來。他的父親是他的見證(第16節)。 「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。」(馬太福音3:17)。
3。他是彌賽亞 「除他以外,沒有救恩;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必須靠著得救。」(使徒行傳4:12)。「事實上,你們如果不信我就是那一位,就將死在自己的罪孽中。」(第23節)

耶穌告訴這些相信他的猶太 - 沒有人能完全遵守法律以得永生。但是,如果有人認為他(他是誰,他從那裡來,他會為我們的罪死 - “你們舉起人子的時候,你們那時就會明白我就是那一位“(28節)

如果我們 “若持守我的道”,我們成為他的門徒(而不是普通信徒)。在他和他的真理,我們會發現真正的自由 - 法律不能夠譴責我們。

所以現在,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人,就不被定罪了(羅8: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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